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工伤定点医院无法进行手术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申请工伤认定
-
单位垫付医疗费用
单位应立即垫付手术等必要医疗费用,避免职工自费。
-
收集劳动关系证明
准备劳动合同、工资单等材料,作为工伤认定的必备依据。
-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或确诊职业病后30日内向社保局提交申请,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二、转院与医疗费用支付
-
转院手续
若定点医院无法提供所需医疗服务,可向社保局申请转院。需提供主治医师的转院证明,部分医院可能要求填写《转院申请表》。
-
医疗费用报销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费用由基金支付,超出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后续索赔流程
-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后,向指定医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作为索赔依据。
-
协商与仲裁
根据鉴定结果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注意事项
-
时效性 :工伤认定申请需在1年内提出,仲裁时效为1年。
-
证据保留 :保留所有医疗记录、费用发票、转院证明等材料,便于后续维权。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工伤职工获得及时治疗并依法索赔。若单位拒绝承担费用,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