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内蒙古通辽市社保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养老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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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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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的男职工和55周岁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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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每两个月延迟一个月,延迟后退休年龄分别为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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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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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职工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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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可自愿选择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需与单位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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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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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缴费档次为4863元(2024-2025年标准),最高缴费档次为24315元,个人缴费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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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选择3000元档次的职工给予10%补贴(如缴纳3000元实缴3300元),补缴往年费用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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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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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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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863元,个人缴费比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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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9.5%,个人缴费比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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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报销
- 设立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额度确定。
三、其他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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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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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缓缴社保,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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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期间医保报销、养老金计算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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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 灵活就业人员、大龄退休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
四、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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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核定,2024-2025年最低基数为4863元,最高基数为24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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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每年7月调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随基数变化调整。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执行以当地社保部门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