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覆盖住院、门诊、大病等多层次保障,2024年起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70%,一级医疗机构最高可报90%,门诊慢特病病种扩至67种,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不低于60%,无痛分娩和辅助生殖纳入生育保障,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有兜底”的惠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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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90%,二级80%,三级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南昌地区起付线为例:一级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跨省转诊备案后自付比例降至10%,未备案则需自付20%。 -
门诊保障
普通门诊在一级及以下机构报销65%(村卫生室单次限50元),县中医院中医药门诊报40%,无起付线。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用药专项保障,一级机构报销65%,二级50%,年封顶线分别为400元和500元。 -
大病保险
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可二次报销。起付线1.3万元(特困人员减半),分段报销:0-5万报50%、5-10万报60%、10万以上报70%,年度限额25万-40万元。 -
生育与慢特病
分娩费用按流程报销,无痛分娩、辅助生殖纳入保障。门诊慢特病取消起付线,67种病种按住院比例报销,恶性肿瘤等9种I类病种年度限额与住院共享,银屑病等II类病种由各地设定限额。 -
“双通道”药品
国家谈判药品通过定点医院和药店双渠道供应,A类药居民直接报60%,B类药自付10%后报60%。异地购药需提前备案,确保“买得到、可报销”。
提示: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集中参保期至2月底,逾期缴费将设3个月等待期。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并妥善保管医疗票据以便快速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