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
西安市医保药店报销起付标准为 200元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这意味着参保职工在慢性病(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购药报销时,需要自己先行支付200元后,超过该金额的部分才能进行报销。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为70%,退休职工为75%,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2000元,退休职工为2500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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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在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应确保自己的支付金额超过200元,以便能够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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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医保类型(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以便正确享受相应的报销政策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