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监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如下:
- 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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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取得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和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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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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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水运工程项目总监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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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应具有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关专业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 监理员 :
- 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本岗位现场监理工作并经监理业务培训。
- 安全、环保专业人员 :
- 可由总监或取得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的专监兼任。
- 试验专业人员 :
- 可由专监或监理员兼任,并应持有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助理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 人员配备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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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项目部监理人员配备应根据所监理工程施工中标价和施工年度投资计划合理确定,并不得低于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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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调整,具体人数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 总监任职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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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项及以上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中任职。当确实需要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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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在两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中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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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车程不超过1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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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两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 专监和监理员任职限制 :
- 专监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项及以上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中任职。
- 人员更换 :
- 从工程开工到交工,监理企业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总监。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水运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