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300元
江西省针对老年人的补贴政策主要包含高龄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两类,具体标准如下:
一、高龄津贴
- 覆盖范围
- 江西省户籍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80-89岁为第一档,90-99岁为第二档,100岁及以上为第三档。
-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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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80-89岁) :全省统一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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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90-99岁) :全省统一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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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100岁以上) :全省统一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 发放方式
- 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发放,符合条件的从资格认证当月开始计发,年龄增长自动调整津贴标准。
- 申请条件
- 需满足江西户籍、年满80周岁等基本条件,具体细则可能因市、县存在差异。
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 覆盖范围
- 城乡低保对象中未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老年人。
-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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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60-89岁) :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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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90-99岁) :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 发放方式
- 与高龄津贴同步发放,通过社保卡发放。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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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江西省未制定全省统一的高龄补贴标准,南昌、景德、萍乡等市存在差异。例如,南昌市80-89岁补贴100元/月,景德市80-89岁补贴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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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民政厅与财政厅的官方文件及各地市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