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工前
水保方案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具体阶段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编制阶段
- 可研阶段
对于核准制项目,需在项目核准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取得批准;对于备案项目,需在工程开工前完成。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
工程设计阶段(尤其是涉及水土保持内容的项目)需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详细设计。
二、审批与备案阶段
- 审批流程
将编制好的方案提交至省级水利厅或相关部门审批,未获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
- 备案要求
工程开工后若发生可研或初设重大变动(如规模、选址变化),需重新报批;其他变化仅需在专项验收时备案。
三、实施与监督阶段
- 方案实施
按照批准方案开展土地改造、植被恢复、水资源管理等具体措施。
- 效果监测与调整
建立监测机制,对水土保持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调整实施方案。
特殊说明
- 项目类型差异 :
征占地面积≥5公顷或挖填土石方≥5万立方米的项目必须编制报告书;其他项目可能仅需编制报告表。
- 跨部门协作 :
需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确保方案符合整体规划要求。
水保方案的核心时间节点是 工程开工前 ,具体编制和审批流程需结合项目类型和规模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