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跨县就医可以报销,但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关键亮点包括:省内跨县通常可直接结算,跨省需备案后联网结算,未备案需垫付再手工报销,且报销比例可能低于参保地。
- 备案是前提:参保人需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或线上平台(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就医地及定点医院。急诊等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备案。
- 定点医院选择:就医时需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否则无法直接报销。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 结算方式: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个人仅支付自费部分;若未备案或医院未联网,需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提交材料手工报销。
- 报销差异:跨县报销比例受就医地政策影响,通常低于本地。例如,省内跨县报销比例可达80%-90%,跨省可能降至60%-70%,且起付线更高。
提示:建议提前了解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具体政策,确保备案信息准确,保留所有医疗票据以备手工报销。流动人口或长期异地居住者可办理长期备案,避免多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