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福建省医保卡在省内是通用的,具体规则如下:
一、全省通用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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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在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如三级甲等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等)就医时,医保卡可实现 免报备即时刷卡结算 ,包括普通门诊、住院治疗等常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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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备案
若参保人员患有门诊特殊病种,需提前向医保部门备案登记,备案通过后同样支持即时刷卡结算。
二、非联网医疗机构的处理方式
若在未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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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备案登记
需现场完成就医备案登记,提供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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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手工结算
就医后必须回到参保地医保部门或指定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手工结算。
三、法律依据与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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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异地就医需建立结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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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明确表示,社保卡在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支持“一站式”结算,非联网机构需通过手工流程处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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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与账户管理
社保卡的社保和金融功能需分别激活,激活时需携带身份证到开户银行办理,不可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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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若在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避免影响报销。
福建医保卡在省内实现广泛通用,但需注意医疗机构联网状态及特殊病种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