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和领取保障金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需整体核算收入与财产,仅个人收入低但家庭整体达标者无法单独享受。政策设计优先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存需求,防止因家庭成员分散申请导致资源分配失衡。
· 认定标准:低保户资格需审核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总收入、财产及刚性支出。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如重度残疾或在校学生),以及存在法定赡养义务且长期共同生活的父母。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规定,则整户纳入保障范围。
· 申请流程:由户主或家庭成员代表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收入证明、财产清单等材料。审批通过后,保障金按家庭总差额或分档方式发放至户主账户,而非单独分配给个人。
· 动态调整机制:低保户资格实行定期复核。若家庭成员收入增加、人口减少(如子女成年就业、老人去世)或财产超标,需重新核算家庭人均值,不符合条件者将退出保障范围。新增困难成员(如新生儿、新迁入配偶)可申请调整保障额度。
· 特殊情形处理:对于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或与家庭失去联系的个人,若其收入与财产符合低保条件,可视为特殊家庭单位单独申请。流浪乞讨人员由救助管理机构提供临时救助,不纳入低保体系。
低保政策始终以家庭为基本保障单元,确保资源精准覆盖真正困难群体。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主动申报以避免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