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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主去世后,其家人是否能继续领取低保,主要取决于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是否发生变化,以及是否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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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状况变化 :如果家庭人口状况发生变化,如户主去世,应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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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定新户主 :户主去世后,其户口应注销,并重新认定新的户主。重新进行低保核对后,剩下的在册户籍人员可以继续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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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发放 :低保户主去世后,其家人可以继续领取低保金,直到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或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或者相关部门认为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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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与低保 :低保户死亡没有安葬费等相关补偿,但低保户(不含已进入社保的对象)死亡火化可免除800元火化费,由家属写书面申请,然后在民政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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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低保 :如果低保对象生前已纳入社保,则不再享受低保政策。
低保户主去世后,其家人在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领取低保 。建议家庭成员在户主去世后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并重新进行低保核对,以确保继续享受低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