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家庭的申请流程和条件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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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居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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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需在申请地或连续居住满24个月的非本地户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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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需持有当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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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财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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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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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包括银行存款(6个月内因病、因学筹集的存款除外)、房产、车辆等,需符合“收入×保障人口×24月”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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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倾斜
- 因病因残致贫、单亲家庭、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可申请。
二、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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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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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书、诚信承诺书、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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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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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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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工资条、务农收入估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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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证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登记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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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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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疾病诊断书、医疗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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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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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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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可委托村(居)委会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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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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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初审结果公示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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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在村公示第二榜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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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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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民政部门入户核查、复审,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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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保申请由街道办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流程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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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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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低保实行定期复核,家庭收入、财产变化时需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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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申请 :家庭成员申请困难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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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标准及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通过以上步骤,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家庭可依法申请基本生活保障。若需进一步了解当地政策细节,可访问当地民政部门官网或拨打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