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缴纳的新农合费用退回流程如下:
一、可退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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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若低保户同时缴纳了新农合和职工医保,且缴费时间存在重叠,可向户籍所在地新农合机构提交以下材料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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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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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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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认定材料(部分地区需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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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未生效去世
若参保人缴费后去世且缴费未生效(即未达到参保年度起始时间),家属可持死亡证明、缴费凭证等材料申请退费,审核通过后退还已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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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特殊减免政策
符合低保、五保等特殊群体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五保证明)直接向新农合机构申请退费。
二、退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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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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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或家属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等材料,到当地新农合服务机构或医保中心提交退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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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在就诊后的一定时间内申请,超过时间可能无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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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
- 机构审核材料真实性,确认是否符合退费条件(如重复参保、缴费未生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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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费
- 审核通过后,退费金额将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一般需1-3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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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缴费
若已参加职工医保,需先注销新农合,再参保。需提供职工医保参保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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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特殊情况(如死亡、失踪)需额外提供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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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确认
不同地区对退费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部门,避免跑空。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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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后参保人员去世 :需提供死亡证明、缴费凭证及身份证明,费用退还时效为缴费次年1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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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填写错误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享受待遇,可提供证明材料申请退费。
如需进一步帮助,建议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扶贫部门核实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