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暖气费价格因地区、房屋类型及供暖政策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一、主要城市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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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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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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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期: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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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面积:包括室内受热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及阳台受热面积(封闭式楼梯按30%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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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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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总费用约2200元/590平方米,平均约3.73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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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集中供暖,未提及具体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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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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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数据标注为40元/平方米,但实际可能因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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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期与乌鲁木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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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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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面积计费 :主流方式,公式为:
$$\text{取暖费} = \text{建筑面积} \times \text{单价}$$例如:590平方米住宅,单价5.6元/平方米,4个月费用约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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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计费方式 :
部分地区可能按人头、用量或综合因素计费,但按面积计费是主要模式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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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标准 :居民室内温度需不低于20℃,非居民用户可协商约定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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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构成 :部分费用可能包含基础热价和管网维护成本,但具体划分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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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建议以当地最新官方文件为准,例如2020-2021年乌鲁木齐标准仍适用
如需精确计算,建议结合房屋实际受热面积及当地最新政策咨询当地供热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