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连续缴费
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不是要求连续缴费 ,而是 累计缴费 。具体说明如下:
一、累计缴费的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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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需满足实际缴费满15年,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方可退休并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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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的计入
国有企业职工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连续工龄等特定情况,可视为已缴费年限,但 不计入实际缴费年限 的计算。
二、中断缴费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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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中断(≤3个月)
若参保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重新缴费后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可 合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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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中断(>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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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超过3个月,需重新缴费,且 中断期间不计入实际缴费年限 ,医疗费用需自缴费次月第13个月起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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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补缴欠费,欠费期间不计入实际缴费年限,但补缴后连续缴费时间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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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累计缴费年限的具体要求可能不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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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要求累计缴费满25年或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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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等城市规定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退休。
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政策。
总结
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以 累计 为主,但需注意缴费的连续性。短期中断可恢复缴费并合并年限,长期中断则可能影响待遇享受。建议规划缴费计划,避免因断缴影响退休后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