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交易房子的价格可以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需符合市场规律与法律底线。 关键点在于:双方自愿平等是基础,避免恶意避税是红线,特殊房产(如保障房)需遵守政策限制,且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可能引发税务或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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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自由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原则下可协商交易条款。房产作为商品,其价格本质由供需关系决定,买卖双方有权根据房屋状况(地段、装修等)、市场行情及各自需求达成一致。例如,卖方因急售可能降价,买方因特殊偏好可能加价,均属合法。 -
不可触碰的合规边界
- 税收监管:若成交价远低于评估价,税务部门可能按评估价计税(如契税、增值税),甚至追缴偷逃税款。例如,某区域评估价为500万,若合同仅写300万,税务机关有权要求补缴差额部分税费。
- 恶意串通无效:为逃避债务或损害他人利益而低价转让房产(如债务人将房产“1元卖给亲属”),法院可判定交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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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房产的例外规则
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转让时需符合政府指导价或补缴土地收益等费用。例如,北京已购经适房满5年交易,需按差额的70%补缴土地收益。 -
市场价锚定的必要性
银行按揭贷款通常参考评估价放贷,若定价虚高(如标价1000万但评估仅800万),买方可能面临贷款缺口;定价过低则可能被质疑“阴阳合同”,影响交易安全。
总结:自主定价是市场行为,但需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建议参考同类房源成交价,必要时咨询专业评估机构或律师,确保交易顺畅无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