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保省外报销规定如下,综合多个权威文件整理:
一、直接结算范围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办理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居住或常驻异地工作备案后,可在参保地或长期居住地享受与本地相同的医保待遇(起付线、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已办理转诊 :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
-
未办理转诊 :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
二、报销比例标准
-
起付线 :按次住院总费用的20%计算,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
报销比例 :
-
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88%
-
3000-5000元:90%
-
5000-10000元:92%
-
10000元以上:95%。
-
三、结算流程与限制
-
直接结算流程
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无需垫付医疗费用。
-
结算范围限制
- 目前仅支持住院费用结算,特殊病门诊、药店购药等尚未纳入。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电话(如0554-4377057)或中医院办理转诊备案。
-
政策调整 :2024年8月起,辅助生殖技术门诊费用暂未纳入医保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2-2024年最新通知,确保与国家医保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