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转移后社保卡的使用情况,需根据转移类型和地区政策综合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省内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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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更换社保卡
若社保关系在省内转移(如跨设区市流动就业),原社保卡可继续在新参保地使用,无需办理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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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社保卡金融功能仍可正常使用,但医保待遇需在原参保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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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未制发新卡时,可通过“闽政通APP”关联原卡实现就医购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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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新参保地未发卡,原社保卡金融功能仍可正常使用,但医保待遇需转移后申领新卡。
二、跨省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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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更换社保卡
跨省转移社保关系时,原社保卡将无法在新参保地使用,需办理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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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卡激活后,医保账户资金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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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医保账户资金可转入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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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医保关系随转移累计缴费年限,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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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与社保卡的关系
自2018年起,医保功能已逐步整合至社保卡中,两者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原有医保卡仅作为社保卡的部分功能(如门诊费用)使用,转移后原有医保卡将失效。- 转移手续时效
社保转移需在30日内办理,超时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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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 :原社保卡继续有效,支持跨区使用(部分功能需关联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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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需办理新社保卡,原卡失效。
建议办理转移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