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社保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缴纳了6年的社保是否可以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 一般情况下不可退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属于 长期储蓄性保险 , 原则上不支持提前退保 。个人账户资金按现行计发系数计发,记账利率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且个人账户余额 不可提前支取 。
二、 特殊情况下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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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
若在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系统会自动合并缴费年限,重复缴费部分将退还个人缴费及集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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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但未缴满15年
若接近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个人不愿补缴,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约个人缴费部分的30%-40%),其余部分进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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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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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并注销户口、未达到退休年龄者可申请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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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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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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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缴费部分不可退还 :社保中单位缴纳的部分属于统筹基金,退保时无法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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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损失较大 :个人账户退还金额通常仅占缴费总额的30%-40%,建议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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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方案 :若短期内无缴费计划,可转为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基数较低,但可保留参保资格)。
四、 操作建议
若需确认个人账户余额,可携带身份证到社保局窗口查询;若符合退保条件,需提交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退休证等)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