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号
根据浙江省社保缴纳的相关政策,社保缴费截止日期通常为每月 19号 ,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费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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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截止日
社保单位需在每月19号前完成缴费申报并缴纳当月的社保费用,超过该日期将无法为当月员工缴纳社保,仅能缴纳下个月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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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时间
个人部分通常与单位同步扣除,若单位缴费未完成,个人部分也无法扣除。
二、缴费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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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期 :每月1日至10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单位申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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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 :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单位提交缴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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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款期 :审核通过后,社保局于次月20号左右从单位社保专户统一扣除员工费用。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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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浙江省内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杭州等地允许最晚至25号前缴费。建议用人单位通过当地社保部门或官方平台确认具体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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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4月调整,次年7月生效。用人单位需在调整后次月的15日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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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银行代扣等方式完成缴费,需确保账户资金充足以避免扣款失败。
四、法律依据
社保缴费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行,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或减免社保费用。
若需查询缴费明细或办理社保业务,建议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官网或线下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