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内蒙古医保政策,药店报销额度及规则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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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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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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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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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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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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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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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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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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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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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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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6000元
三、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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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累计计算
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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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2024年累计费用达500元后,2025年可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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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累计费用达600元后,后续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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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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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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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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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含普通门诊统筹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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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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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大病保险再报销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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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用药(如高血压、糖尿病药品)可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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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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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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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靶向药)可能额外享受大额医疗保险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地区调整情况,实际报销以就诊时当地执行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