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国家医保政策,异地缴纳的医保关系可以转回本地,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可行性
-
政策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地就业时,新参保地社保机构负责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
转移范围
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医保关系,且支持跨统筹地区自由转换。
二、转移流程与所需材料
-
线上办理
-
登录新参保地医保平台,选择“医保关系转移申请”选项,填写转出地、转入地信息及险种类型并提交。
-
部分城市(如呼和浩特市)支持通过当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需携带身份证等材料。
-
-
线下办理
-
携带身份证、参保凭证等材料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如单位社保部门或当地社保大厅)提交申请。
-
若原单位已办理转移,可直接由单位代办。
-
三、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
部分城市要求在次年一月底前结清欠费才能办理转移,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
个人账户处理
-
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医保关系转移,但不可直接取现,需在新参保地参保并缴费后,按规则合并计算待遇。
-
若返回户籍地就业,个人账户余额可转入户籍地社保账户。
-
-
特殊情况
-
年龄限制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若未返回户籍地就业,需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转移本息。
-
单位责任 :通过单位转移医保关系的,由单位负责办理手续。
-
四、办理时效与查询
-
转移申请提交后,可通过新参保地医保平台或经办机构查询进度。
-
若需恢复待遇,需在转移完成后按时参保缴费。
异地缴纳的医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均可转回本地,具体操作需结合当地政策及参保类型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