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备案
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异地就医政策,新疆疆内异地就医备案要求如下:
一、备案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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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条件
自2025年1月1日起,新疆疆内异地就医需办理备案后,参保人员可通过直接结算方式报销医疗费用(除特殊情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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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衔接
2023年曾要求2月起未备案的异地就医需先自费垫付,现政策调整后已逐步取消备案要求,但部分特殊情形仍需备案。
二、备案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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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范围 :覆盖新疆全境不同师市,包括兵团统筹区(如乌鲁木齐市选择“兵团本级”)和疆内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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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对象 :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三、备案方式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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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微信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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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就医地定点医院窗口办理。
四、备案时间要求
- 时间范围 :需在就医前完成备案,住院日期需在备案开始日期之前,结束日期可选择6个月后(180天)。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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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 :因临时外出或特殊需要异地就医的,无需备案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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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未备案人员 :2023年未备案的群众,仍需按新政策办理备案手续。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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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选择 :根据就医目的选择“临时一次转院”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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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上传 :部分平台需上传住院费用预结算申请表、医疗证明等材料。
建议办理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最新政策,确保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