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未缴够15年的处理方式,根据参保类型和年龄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
继续缴费至退休
若距离满15年缴费年限较近(如差1-2年),可选择继续缴费至退休。此时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
-
一次性补缴
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保险,可申请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但总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补缴需通过社保局或第三方代理机构办理。
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直接转入
达到退休年龄但未缴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计发系数(通常为0.6)计发养老金。
-
待遇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年龄为60岁,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挂钩。
三、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直接终止
若既不延长缴费也不转入城乡居民保险,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
-
注意事项
此操作需符合当地社保政策规定,且一般需在法定退休年龄后2年内提出申请。
补充说明
-
延迟退休 :若单位停止缴费,个人无法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需通过灵活就业人员渠道缴费。
-
滞纳金 :因单位未缴导致的补缴,可能涉及滞纳金,但需注意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一般为2年)。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案,并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具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