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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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单次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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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单次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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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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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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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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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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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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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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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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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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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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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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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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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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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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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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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累计超过5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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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60%-80%(具体由地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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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
- 包含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病种,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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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
- 补助比例70%,另有专项定额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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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手术、日间手术等诊疗项目单独设限报销2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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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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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策存在差异,例如乌鲁木齐市2025年将门诊统筹支付限额提高至5000元/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乌鲁木齐市具体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