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职工医保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门诊统筹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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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补差计算方式
参保人员在同一医疗年度内,在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起付标准按累计金额补差计算。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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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累计费用≤200元时无需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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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累计费用>200元时,起付线为400元(即累计超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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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累计费用>400元时,起付线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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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7,000元,超过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
二、住院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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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住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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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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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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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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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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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住院 :起付线按50%执行(如三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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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 :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等住院,仅扣一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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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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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人员在一级至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0%;退休人员比例分别为85%、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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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6月30日前已出院的参保人员需在6月30日前完成网上结算。
以上标准适用于全国职工医保,部分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