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
职工医保在医院开药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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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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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在职职工2000元/年,退休职工1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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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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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超过起付线部分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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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超过起付线部分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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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每年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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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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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42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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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75%,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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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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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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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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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医保卡仅限刷卡使用,不可提取现金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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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深圳)支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患者凭电子处方到药店购药可同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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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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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需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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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需先自付420元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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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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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手术、住院等大额费用需按住院报销流程办理,与门诊报销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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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起付线金额或报销比例,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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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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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备案,未备案的报销比例可能下降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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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类型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先自付20%后再报销。
通过以上规则,职工医保门诊开药报销覆盖了大部分费用,有效减轻了就医负担。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或当地政策,建议拨打12345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