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三大目录是医保政策的核心组成部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
药品分类与支付标准
药品目录分为甲类、乙类和自费三类。甲类药品为全国统一、临床必需的药品,全额纳入医保基金支付;乙类药品由国家制定,地方可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15%),职工需先自付10%-30%后纳入医保支付。
-
最新调整情况
截至2023年,重庆药品目录新增91种药品,涵盖西药330种、中成药67种及民族药93种,同时纳入基金支付的中药饮片达892种。2025年3月1日起执行新版药品目录,谈判降价调入药品数量创历年来新高。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
支付范围界定
该目录明确哪些检查、治疗、手术等医疗服务可纳入医保报销,例如床位费、手术费、急救车费等。
-
项目分类与价格管理
全市公布执行9066个医疗服务项目,其中8592个实行政府指导价,217个待定,257个实行市场调节价。2021年调整后,甲类项目占比65.5%,乙类34.5%。
三、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目录
-
纳入范围
主要包括床位费、急救车费、膳食费等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
-
政策调整
例如,2023年调整后,一级医疗机构床位费报销比例达80%,二级75%,三级55%。
补充说明
-
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2023年居民医保一档起付线为800元,支付限额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70%-85%(按医疗机构等级区分)。门诊统筹年报销限额为3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
-
动态调整机制 :医保目录每年动态调整,新增创新药、新技术及罕见病药物,提高医保报销含金量。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7-2025年重庆医保政策的最新调整,确保覆盖医保核心保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