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政策,重庆门诊医保报销政策在2024年1月1日全面实施,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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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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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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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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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人员200元/年,退休人员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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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人员3000元/年,退休人员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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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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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划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仍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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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划入额:70岁以下105元,70岁及以上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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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门诊保障(两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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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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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一级高血压低危组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或二类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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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长期门诊用药的参保居民可享受门诊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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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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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可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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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品报销 :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三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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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单一病种500元,两种及以上病种每增加一种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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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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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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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重庆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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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通过177家定点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直接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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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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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单位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及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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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在此次改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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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革意义
此次改革通过扩大门诊统筹覆盖范围、调整报销比例及完善个人账户机制,进一步提升了职工医保的共济保障能力,减轻了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