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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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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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职工需累计缴费满25年,方可退休并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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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即在重庆市缴纳的年限)需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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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参保人员的年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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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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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后参保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均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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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年限的计算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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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 达到上述年限后,退休人员仅需缴纳大额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费,无需再缴纳基本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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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年限的补缴政策
- 若实际缴费年限未达标,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基数按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缴费基数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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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2003年前参加工作但未参保的连续工龄,以及1993年3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的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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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需同时满足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等)和缴费年限要求。
以上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新参保人员及2004年前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