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可以转入市医保,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
单位参保人员
换单位时,由新单位统一办理医保转移手续,需提供参保人身份信息及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
灵活就业人员
-
在福州市就业 :需在福州市找到新单位,由单位办理参保并转移医保关系,省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
非福州市户籍但已就业 :需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原省医保年限不计入新参保地缴费年限。
-
二、转移流程
-
单位办理
新单位需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参保人员转移申请,包括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等材料。
-
个人办理
-
灵活就业人员 :需向福州市医保局或指定窗口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就业证明及原医保缴费凭证。
-
挂失补卡 :若医保卡丢失,可拨打12333热线报失,按流程补卡后继续转移。
-
三、注意事项
-
缴费年限计算
-
福建省医保缴费年限可跨省累计计算,但需在转移后连续参保缴费。
-
若中断缴费,需补缴满1年才能恢复待遇。
-
-
待遇衔接
转移后次月生效,期间医疗费用可按原参保地报销标准报销。
-
特殊情况处理
-
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就业:需在原参保地办理自谋职业续保手续。
-
城镇居民医保:需在户籍地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原省医保年限不累计。
-
四、咨询渠道
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政务热线(如12333)或线下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具体政策以福州市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