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地区医疗保险政策,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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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年限要求
参保人员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25年 (截至法定退休年龄时),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需满 15年 ,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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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充说明
- 若参保人员年龄超过70周岁,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5年计算;超过20年的,按20年计算。
二、缴费年限的计算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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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达标时,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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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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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需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的费用(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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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仍不足15年实际缴费年限的,需继续缴费至达标,方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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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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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档次 :职工医保一档(单位缴费8.2%)与二档(单位缴费6.8%)的退休待遇相同,但缴费年限按4年折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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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需个人缴费满10年,且需逐年缴费至达标。
以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温州市地方规定制定,建议参保人员关注温州本地宝等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缴费基数及政策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