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2000年以前参保的职工 确实有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是针对那些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但在制度实施后退休的人员,他们的工作年限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从而在退休时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通常是根据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施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以及平均缴费指数来计算。不同省份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可能有所不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部分地区已经统一了计算公式。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参保的职工,他们是没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因为他们的缴费年限都是从制度实施后开始计算的。
过渡性养老金的发放也受到一些特定条件的限制,例如,参保者必须曾经是在国企、县级及以上大集体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且有相应的人事档案材料来佐证他们的工作年限。
2000年以前参保的职工有过渡性养老金,但具体的计算方法和发放条件可能因地区和个人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