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生育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贴等。具体金额如下:
- 生育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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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和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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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药物流产):人均限额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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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4个月及以上至7个月以下引产或流产:人均限额补贴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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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及分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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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2300元(含产前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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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剖宫产: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3200元(含产前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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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增加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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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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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宫内节育器:补贴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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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2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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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结扎:补贴1450元。
- 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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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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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正常产假为158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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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公式: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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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若小胡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9400元,她顺产单胎,能领取的生育津贴为9400÷30×158 = 49373.33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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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上年度沈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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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可用于产后妈妈补充营养、购买母婴用品等。
- 产前检查费用 :
- 报销上限:累计报销上限可达1140元。
- 分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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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定额报销约3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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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报销约4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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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娩时出现难产等特殊情况,符合条件的额外费用也能按规定报销。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