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记录单医院必须依法提供,患者有权复印全部客观病历资料(含手术记录),若遇拒可向卫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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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手术记录属于客观病历,患者可要求复印或复制,医院需配合并加盖证明印记,仅可收取工本费。 -
获取流程与材料
患者本人或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至医院档案管理部门申请,部分医院可能需填写书面请求,通常可当场获取副本。 -
维权途径
若医院无正当理由拒绝,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强制提供,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介入分析医疗过错。 -
注意事项
复印时需患者在场确认内容真实性,死亡病例由近亲属申请,保险机构或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也可依法调取。
及时复印手术记录是维权第一步,建议同步咨询专业医疗律师评估后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