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民生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核心问题,需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加以解决:
一、制度覆盖与公平性问题
-
覆盖面不广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大集体企业,私营经济、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参保率较低,尤其是个私经济活跃地区覆盖不足。
-
制度碎片化
早期养老保险体系包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多重分类,虽近年整合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大支柱,但不同制度间存在待遇差异,影响公平性。
-
城乡与区域差异显著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对完善,而农村及经济欠发达地区保障水平较低,养老金计发基数和最低标准存在地区性差异。
二、资金可持续性问题
-
人口老龄化冲击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持续上升(2025年达18.2%),导致养老金支付压力增大,基金收支矛盾突出。
-
基金投资运营不足
投资渠道狭窄(主要依赖国债和银行存款),收益较低,难以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存在较大隐性债务风险。
-
财政补贴压力
经济发达地区财政自给率高但缴费率较低,而财政薄弱地区依赖中央补贴,导致全国统筹推进困难。
三、管理与服务问题
-
立法与执法滞后
《劳动法》等法律对养老保险的约束力不足,导致参保率低、企业缴费拖欠等问题,劳动者权益保障缺乏法律依据。
-
跨地区转移接续困难
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因缴费年限不累计、地区政策差异,无法实现养老金顺畅转移,降低参保积极性。
-
基金管理不规范
结余资金投资运营机制不健全,存在安全性低、收益有限等问题,隐性债务风险逐步显性化。
四、制度设计缺陷
-
多层次体系不协调
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缓慢,无法有效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形成“基本保险+商业补充”的薄弱格局。
-
“多缴多领”机制受限
由于制度设计未完全放开个人账户,缴费多寡对养老金的影响有限,难以体现激励作用。
建议与展望
-
完善立法体系 :通过《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强制约束力,规范企业缴费行为。
-
推进全国统筹 :协调地区政策差异,建立全国统一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标准。
-
创新投资机制 :拓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提高资金收益能力,化解隐性债务。
-
强化服务能力 :完善跨地区转移接续平台,提升养老金发放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通过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民生福祉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