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养老保险最新政策以“多层次、多支柱”体系为核心,重点推进全国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待遇、扩大企业年金覆盖,并创新补充养老保险机制,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提升至17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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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政策,实现基金、经办、信息系统“三规范”,逐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盟市级统筹,确保政策公平性与可持续性。 -
城乡居民待遇提升
2024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至177元,高龄老人额外补贴(70-79岁+10元/月,80岁+20元/月),鼓励长缴多得(缴费超15年每多1年+2元)。集体经济补助试点覆盖247个嘎查村,拓宽筹资渠道。 -
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扩容
国有企业年金覆盖率增长56%,目标2030年实现国有单位全覆盖、私营单位“能建尽建”。同步推广个人养老金制度,完善第三支柱保障。
内蒙古通过政策联动与创新,构建覆盖全民、城乡协调的养老保障网,持续提升参保人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