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住院慢病卡和医保 可以一起报销 。以下是具体的报销规则和流程:
- 报销范围 :
- 住院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都可以进行报销。
- 报销比例和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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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每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超出部分城镇职工按80%报销,城镇居民按50%报销,但不得超过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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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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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按70%支付,一年审定两次,需申请才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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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慢性病患者可以享受高额报销比例,甚至全额报销,具体比例和额度根据地区和医保政策有所不同。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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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先使用医保卡结算费用,然后携带慢病本、医保卡、身份证等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慢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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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诊断证明等材料,每人最多可申报三种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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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就诊及报销程序包括持门诊慢性病病历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核实身份证、合疗本和发票等身份。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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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卡的使用可能受到地域限制,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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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既参保了医保,又投保有医疗险,可以先通过医保进行报销,再由医疗险对医保报销后剩余的部分依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报销。
住院慢病卡和医保可以一起报销,参保人应了解并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和流程,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