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异地联网定点药店 可以 跨省使用。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 异地联网结算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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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范围的定点零售药店已全部开通医保异地联网结算业务,实现了异地就医联网“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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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已经具备覆盖面积广、受益人群多的特点。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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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度,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449.77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6.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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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累计为25个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的参保人员结算2.68万人次,个人账户支付金额273.37万元。
- 使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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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所在参保地需支持异地药店购药服务,并且参保人需选择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服务的医保定点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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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要在参保地办理备案手续,并确认安置地已经开通异地结算业务。
- 电子医保卡 :
- 电子医保卡可以跨省通用,但在异地使用时,必须进行异地备案。
异地联网定点药店确实可以跨省使用,参保人只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办理异地备案并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服务的医保定点药店,即可使用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进行购药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