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代表与监理总监在建设工程中分别承担不同职责,具体划分如下:
一、甲方代表职责
-
项目整体管理
作为建设单位派驻现场的代表,负责协调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关系,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
外部协调与手续办理
-
办理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
-
协调与政府机构、社区等外部单位的关系。
-
-
进度与质量监督
-
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分阶段验收(如基础、主体验收);
-
监督隐蔽工程验收,审查施工图纸会审纪要。
-
-
合同与资金管理
-
审核施工方案、变更申请及索赔文件;
-
负责工程款支付审核、结算及工程移交手续。
-
-
风险管理与沟通
-
参与设计变更洽商,协调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
组织工程例会、协调会,及时向总监汇报重大问题。
-
二、监理总监职责
-
专业技术管理
-
主持制定监理规划及专业实施细则;
-
审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及技术方案。
-
-
团队管理与协调
-
分配监理人员职责,组织专业巡视、旁站及平行检验;
-
负责监理部日常管理,签发工程开工/暂停/复工令。
-
-
质量与安全监督
-
组织分部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
监督施工安全,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
合同与投资控制
-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文件,协调设计变更及工程索赔;
-
参与工程结算审核,控制投资超支风险。
-
-
信息与报告
-
编写监理月报、阶段总结及专题报告;
-
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进展及问题。
-
三、职责协同与分工建议
-
避免职责重叠 :甲方代表侧重协调与外部管理,总监侧重专业技术审核与团队管理;
-
强化沟通机制 :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及时解决交叉问题;
-
明确权力边界 :设计变更需多方签字确认,重大决策需总监主导。
通过明确分工与协同合作,可确保工程项目高效、规范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