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的详细说明,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而成:
一、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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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
依据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SL60-9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336-89《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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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需进行运行期与施工期安全监测的工程项目。
二、仪器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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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计划
承建单位需根据工程进度编制仪器采购计划,报监理部批准。计划应包含项目简况、供货厂家信息、采购清单及设备测试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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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验收
仪器设备到货后需核对型号、规格、数量及质量,附上出厂合格证、率定资料等。重要性能指标需按技术规范进行率定,并保存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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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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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需符合耐久性、防水性能要求,通过绝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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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接电缆应预留余度,减少接头数量,并做好防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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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建与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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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设施
按设计要求建设观测房、电缆管道等土建工程,确保仪器埋设位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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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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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采用五芯电缆,接地电阻≤4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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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设备需“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线路需绝缘良好,避免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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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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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临时照明需防触电,照明线路高度≥2.2m,潮湿区域采用保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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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机等设备需定期检查,故障时切断电源,维修后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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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检查与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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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校准
仪器出厂资料和埋设前率定结果需妥善保存,定期进行性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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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
电缆敷设、设备安装等隐蔽工程需经监理工程师质量认证后方可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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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包括采购合同、测试报告、维护记录等。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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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施工活动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违反规定将暂停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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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需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以上细则需结合具体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确保安全监测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