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生育保险政策,男职工生育津贴的发放规定如下:
一、男职工生育津贴的发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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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男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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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要求
配偶需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二、男职工生育津贴的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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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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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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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按配偶生育当月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15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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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若配偶月均工资9000元,则津贴为9000÷30×15=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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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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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本身不享受生育津贴,仅配偶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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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津贴直接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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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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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生育前12个月男职工工作单位变动,津贴计算以实际缴费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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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按实际缴费期内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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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与津贴分开,需符合《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定额标准。
武汉男职工生育津贴的“金额”为0元(即不直接发放),但可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津贴金额根据配偶工资和单位缴费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