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范和工程实践,土方开挖最后30公分通常需要人工清底,主要原因如下:
一、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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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机械扰动基底
机械开挖可能扰动基底持力层,影响地基承载力。规范明确要求在距基底100-300mm时切换为人工挖掘,以确保基底土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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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规范存在差异
虽然部分规范提到150-300mm的预留量,但多数情况下,300mm是更保守且广泛认可的标准。
二、工程实践中的通用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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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30-50cm人工清底
多数工程在基坑底部预留30-50cm进行人工清底,以满足基础结构对承载力的要求,防止超挖导致的地基沉降或挠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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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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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基底土质较好且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可减少预留量,但需通过专业检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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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挖部分,需进行人工清理和地基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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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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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底质量验收 :人工清底后需配合验槽,确保基底无扰动、无浮层土,且与设计图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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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计算 :人工清底费用通常按定额单独计价(如90元/m³),机械部分按90%计入综合单价。
土方开挖最后30公分必须人工清底是规范要求与工程实践的必然选择,但具体操作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