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告知书是法律程序中由人民法院向被告发出的重要文书,其核心意义和作用如下:
一、基本定义
起诉告知书是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案件后,向被告发送的书面通知,告知其已被起诉并需依法应诉。该文书标志着诉讼程序的正式启动。
二、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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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诉讼程序
通过起诉告知书,法院正式接受案件并进入审理阶段,刑事诉讼中标志着侦查阶段结束,审查起诉阶段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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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诉讼权利义务
告知书中会列明被告的诉讼权利(如答辩权、反诉权、管辖权异议权)和义务(如需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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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应诉
被告需在收到起诉告知书后15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逾期未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
三、不同诉讼类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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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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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告知书由检察院发出,而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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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犯罪行为的审查,可能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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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可申请取保候审,但案件仍需进入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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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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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院直接发出,告知被诉方需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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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解决民事纠纷,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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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可提出反诉或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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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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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意义 :签收起诉告知书即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机关审查阶段,需重视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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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策略 :建议及时咨询律师,制定应诉策略,避免因程序疏漏影响案件结果。
起诉告知书是诉讼程序中的关键节点,既是对被告权利义务的告知,也是诉讼启动的标志,需引起当事人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