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从2024年11月1日起,将包括“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在内的13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可按规定比例报销相关费用,其中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70%,居民医保为50%,且每人终身报销次数限制为2次。
一、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 报销范围:四川省将13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如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均不设起付线和乙类先行自付比例。
- 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报销70%,例如取卵术定价2157元,可报销1509.9元,自付647.1元。
- 居民医保:报销50%,如取卵术可报销1078.5元,自付1078.5元。
二、报销所需材料
参保人员申请报销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 身份证;
- 婚姻证明;
- 不孕不育诊断证明;
- 试管婴儿治疗证明;
- 相关费用收据。
三、异地就医政策
四川省参保人员在外省进行试管婴儿治疗,也可按参保地异地就医政策报销。报销比例和流程依据当地医保政策执行。
四、注意事项
- 报销次数限制:每人终身报销次数为2次,需合理规划使用。
- 选择合规机构:建议在四川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以确保报销顺利进行。
总结
四川试管婴儿医保报销政策的实施,不仅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还体现了对生育支持政策的优化。建议患者在治疗前详细了解报销政策,合理规划治疗安排,确保顺利享受医保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