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局最新政策,职工医保家属可通过以下方式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服务:
一、共济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已扩大至 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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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需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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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备案流程建立共济关系。
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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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支付宝、微信“京通”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地方专区,绑定共济关系后,即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本人及共济对象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并为双方缴纳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及北京市普惠健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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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拨打12333热线或前往各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共济关系绑定手续。
三、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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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共济对象的门诊、住院等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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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人及共济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及北京市普惠健康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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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近亲属需在绑定前完成备案,使用时应先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再按备案顺序使用其他共济对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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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 :当前政策自2024年12月10日起实施,具体细则以医保局官方通知为准。
如需办理绑定或咨询,建议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或官方APP操作,避免因渠道问题影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