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省内异地就医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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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跨省直接结算
深圳市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与省内52个门诊病种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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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结算
参保人在广东省内异地已实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费用可按深圳市内医保支付比例直接结算。
二、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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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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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退休后异地定居并户籍迁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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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转诊就医、急诊抢救等特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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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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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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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儿童未办理身份证提供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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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单(已办理转诊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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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备案表(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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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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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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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一档:按深圳市内支付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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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二档/居民医保:按深圳市内支付比例的80%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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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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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未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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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故障无法联网直接结算时,可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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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渠道
可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粤医保小程序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办理备案。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12月1日前后新增的门诊慢特病及原有病种,跨省就医需注意系统联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