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社区戒毒后复吸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强制戒毒的启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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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吸情形
若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或期满后复吸,公安机关将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而非3个月。具体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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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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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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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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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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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期限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 二年 ,而非3个月。
二、处理流程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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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决定 :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根据复吸情节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并制作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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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与监督 :被决定人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场所需提供医疗、康复及职业技能培训。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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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吸次数与强制戒毒次数的关系 :社区戒毒三年期满后复吸,可能进入第三次强制隔离戒毒程序,但 不是每次复吸都直接强制戒毒3个月 。第三次强制戒毒需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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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接受戒毒 :复吸人员若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需经公安机关同意方可进入戒毒场所。
四、总结
社区戒毒后复吸的处理需结合情节严重性、戒毒协议履行情况等综合判断, 不存在仅强制戒毒3个月的情况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程序或法律救济,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