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申报作废的相关规则和操作流程,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申报错误需作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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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数据错误
若在增值税申报中存在数据录入错误(如销售额、税率等),需在原申报系统中进行修改。修改后需重新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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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信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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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票系统作废 :在发票填开模块中,通过“发票作废”功能将错误发票标记为作废,系统将自动在税务系统中作废该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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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票系统作废 :需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凭证后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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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成功后需作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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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内且无应缴税款
若申报成功但当期无应缴税款,或已缴税款但未发起扣款,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中选择“申报作废”,提交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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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发起扣款但未成功
需联系办税服务厅申请作废原申报,填写正确申报表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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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发票处理
仅能作废当月的发票,跨月发票需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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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流程(电子税务局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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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App → 进入【办&查】→【申报缴纳】→【申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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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申报日期范围和税款所属期,查询并确认需作废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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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并确认作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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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要求
若涉及重开发票或特殊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及书面申请等材料到税务局大厅办理。
四、错误申报的后果
若未按规定作废错误申报,可能导致滞纳金或罚款,并影响企业信用记录。建议发现错误后及时处理。
以上操作均需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若超过申报期,需通过税务机关审核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