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的撤销次数,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撤销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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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最多5次
每个纳税人在一个月内最多可撤销或作废5次退税申请,超出该次数需前往税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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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期间特殊说明
在年度汇算期间,每月可远程更正、作废申报的次数仍为5次,与日常申报周期一致。
二、撤销后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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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审核前
若退税申请尚未通过税务机关终审或未提交国库,可在线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撤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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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审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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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交国库的申报无法撤回,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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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审核未通过,可在线撤回申请并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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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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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修改
若需修改已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在汇算清缴事项完结后,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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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以上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税务规定执行。
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办税服务厅查询最新政策。